“房奴、哄客 ”2006最让人不爽的两个词
2008-03-16 13:06:53.0
“房奴、哄客 ”2006最让人不爽的两个词

       每年都有新名词出现、而新名词的出现总是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象和人们的价值取向,去年最火的名词是超女、PK、博客,这些新名词都是中性词,仅代表特定的人物或是现象,没有赞美或是诋毁的意思。但今年,“房奴、哄客”些新名词的出现,让人怒火种生,不知道是哪些SB们发明这些显然带有贬义性质的名词,而且推而广之。

      不清楚是谁最早说出了房奴这个名词,真是悲哀,解放了四五十年,跨入21世纪了,中国又重新回到了奴隶社会,一些人被逼无奈的为了一套房子做起了奴隶,但他们不是真的奴隶,更不是奴才,但残酷的现实让一些人不得不背负了“房奴”这一耻辱性的称号。

     更有甚者,一位我所知道的曾经有些敬佩的博客还在自己的博客叫嚣要做“一个快乐的房奴”,一些人竟然为成了房奴的欣喜,真他妈的下践无耻,不当奴才难道会死人呀,即便最坏的结果也无非就是一个死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些为自己成了房奴的欢呼的人是悲哀的,也就是这样的,这就是中国人的奴性,一些人做奴才都做出快感了,这样的人在中国不在少数。

    中国五千年的古老文明,五千年的文化沉淀,到今天进入信息时代、网络文明,“奴性”依然深深的扎根一些中国人的心中,似乎在中国,当不了主子,就只能选择当奴隶,1949年10月1日,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意味着中国从此不在有奴隶,奴性将在中国人的身上彻底被铲除。

     沉睡大地的毛主席肯定死不瞑目,主席绝不会想到,若干年后,人民翻身得解放的中国,进入了21世纪的今天,进入一个被一些SB奴才们赞为“前所未有的盛世”的今天,中国竟然会出现新的奴隶:“房奴”,中国不是从社会主义退化成封建主义了,而退化到奴隶社会了,毛主席要看到今天的房奴局面,一定会大臂一挥,带领大家再来一次推翻“新三座大山”的革命。

     很可惜,主席已经离我们而去了,现在,我才越发明白主席为何在长辈们心中是那么的伟大和崇高。今天的房奴不仅没有博得人们的“同情”,而且被一些富豪们斥为活该。某地产大腕更在公开场合叫嚣:“做房奴,就是活该”,当初鼓吹大家贷款买房的是这些地产大腕,现在骂一些人做房奴活该的,还是这些地产大腕,这些人远比过去的地主土豪更为可恶。

     当然掌权阶层也好不到那去,过去劝大家超前消费,出政策刺激消费,鼓励大家贷款买房,反正先把你忽悠晕了,套进去,然后一声不吭涨贷款利息,美其名曰:国家对地产进行宏观调控,调控本身没有错,但最后调控的代价却是单纯要做为弱者的老百姓、要已经成了“房奴”的消费者承担,而做为强权代表的地产商却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控制,显然,房奴们又一次被忽悠了。

     调控没错,调控的方法有很多种,涨贷款利息只是其中较笨的一种,而聪明的当政者去偏偏选择一条让“房奴”更受伤害的方式来调控,要知道涨息这样的调控对房产商本身毫无约束力可言,也从根本上遏制不了地方政府和地产商勾节继续鱼肉百姓的游戏。所以大家一定要自己想明白了,千万不要继续被政府和地产商们共同忽悠了。

    “房奴”是社会进步过程中的极大伤痛,“房奴”这一称谓深深的剌伤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房奴”是中国人的悲哀,是政府和执政的悲哀,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极大悲哀。中国人绝不愿做房奴,做车奴,不愿做任何人的奴才和奴隶。

     某某客,一直以来是中国人惯用的代指某类人群的名词,从早些年的黑客、红客、闪客、丁客、到最近一两年的博客、播客、维客,极客,这些都是和网络相关的某类型群体的代名词(丁客非网络群体),大家也乐于接受和理解这样通俗易懂的专有名词。

     最近有出现了一个新的专有名词“哄客”,最早最谁喊出这个名词的我不知道,但我看到号称著名的“评论家”朱大可先生,为哄客定了性,在由北京市文联主办的“2005北京文艺论坛”上,与会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就“市场经济与文艺”这一主题,初步探讨了文艺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评论家朱大可指出,网络明星的走红,标志着一个“哄客时代”的到来。

  朱大可表示,一系列网络明星形成了巨大的丑角风暴,反精英、反智慧、反美学的“三反运动”此起彼伏,显示了这个时代文化价值体系的严重分裂。“哄客’正在成为针对文化艺术丑角的新式消费主体,他们享受丑角文化带来的欢乐。”朱大可说,一个庞大的“哄客社会”已经形成,而“骂客”是目前我国“哄客”社会的主流。 与大众文化的发展态势相呼应,渴望民间丑角诞生的娱乐群众,正对每一个敢于自我献身的“呕像”做出热烈反响,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投票、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这些决定丑角命运的人,就是“哄客”。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投票、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的人就是“哄客”,在字面意思上理解,哄客就是一个跟着起哄的网民,作为一个评论家朱大可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作为一个“名人博客”,朱大可只是一个不出名的“名人“,而非真正的博客,我很不认同朱大可对于哄客的定性的评论。

     我不认为在互联网上表达意见的网民只是起哄的,也不喜欢把这样一类人定性为“哄客”,我相信有一部分人是在某些人的引导下针对某类事件和话题起哄,但有一部分肯定是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批判的,把这些人统统定性为“哄客”为免太过偏颇,如果非要为这类人定个名字,我更愿意称他们为:“达客”,在网络上表达情绪、思想、言论的一类人。如果非要作一个定性,那么朱大可本人首先就是一个“哄客”,因为朱大可同样在与大从文化相呼应和趋利于大众文化,同样在是互联网上表达自己的意见,朱大可的言论不像是在批判文化现象,而在为文化现象和某类网民定性,这样的朱大可给人的感觉不再是一个评论家,更象是一个官方的工具一个幕僚。

     很显然朱大可仍然是站在精英文化的立场来批判大众文化。朱大可关于哄客的言论很显然是把那些在网络上表达意见和思想的人一同边缘化,其实当今中国,我们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挑剔大众文化的疾病,而是让其更加充分地发育,中国需要更多来自基层和老百姓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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